《**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区头陂村供水管网工程等2个项目)》已经******局批复同意,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二、公告时间:2026年4月7日
三、公告内容
(一)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区头陂村供水管网工程、流溪河堤防**区蚌湖桥右岸段整治工程落实地块分别有0.0568公顷和0.0266公顷用地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通过编制**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区头陂村供水管网工程等2个项目)》,局部调整了**区新**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外2个地块WLS01、WLS02,总面积0.0834公顷。其中,WLS01面积0.0568公顷、WLS02面积0.0266公顷。落实后均规划为城镇用地,总计0.0834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区头陂村供水管网工程、流溪河堤防**区蚌湖桥右岸段整治工程2个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情况。******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特此公告。
附图1.落实地块(**区头陂村供水管网工程)落****规划局部图.pdf
附图2.落实地块(**区头陂村供水管网工程)落****规划局图.pdf
附图3.落实地块(流溪河堤防**区蚌湖桥右岸段整治工程)落****规划局部图.pdf
附图4.落实地块(流溪河堤防**区蚌湖桥右岸段整治工程)落****规划局部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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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