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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7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凤仙山大道以**普锅炉以东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庆 |
| 联系人 | 韩晓光 | 联系电话 | 157****06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现有UV光氧箱体、拆除箱体内部零部件后填充活性炭、作为活性炭吸附箱使用;生产废气治理工艺由“喷淋塔 电捕焦油器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改为“喷淋塔 电捕焦油器 活性炭吸附”。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承诺:**** 高庆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庆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