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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地点:**省**市**县庄头镇袁家坪村东侧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8****678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