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示范奖补方案》,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示范(第二批)实施主体,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从事菜果类生产,种植面积不小于30亩;
2、菜果类生产过程须施用商品有机肥,施用量不低于300公斤/亩;
3、商品有机肥须从我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遴选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购买。
第一批商品有机肥示范实施主体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菜果类);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诚信申报承诺书;
5、耕地流转经营合同和菜果类种植面积证明;
6、****示范区域GPS轨迹图。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 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管理中心。标书代写
二、实施主体确定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申报主体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经评审遴选,确定实施主体。对造假和虚报面积超过20%的申报主体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关惩戒措施。
三、补贴标准
本项目采取先施后补,补贴标准为150元/亩。实施主体平均每亩商品有机肥施用量不足300公斤的不予奖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56-****159
附件一:**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菜果类)
附件二:诚信申报承诺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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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
附件一:
**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菜果类)
| 主体名称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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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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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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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种类 |
种植规模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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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位置 |
经度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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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面积 |
(亩) |
土地流转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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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地点 |
镇(街道) 村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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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度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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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情况 |
¨ 是党建引单位 ¨ 有“三品一标”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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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村委会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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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街道)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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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发展中心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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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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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诚信申报承诺书(样表)
本人系 法人,现申报**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示范实施主体。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完全真实,如有不实,自愿接收取消申报资格和相关惩戒措施。
申报主体: (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