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尖峰天然产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水提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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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对****水提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7 13:45

名称:****环境局关于对****水提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机构: 生态****监测中心)

索引号:

文 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政策**务服务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6-04-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546

传 真:022-****1018

通讯地址:****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环境局

建设项目名称 ****水提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开发区**黄海三街5号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中瑞****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该公司”)****开发区**黄海三街5号,主要从事天然植物提取物及水果、蔬菜粉剂生产,该公司分别于2003年和2010年进行了“****植物提取物项目”和“年产1000吨水果、蔬菜粉剂胶囊制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有工程主要产品包括天然植物提取物及果蔬粉,实际产能为年产天然植物提取物120t,果蔬粉1000t。
为了满足市场需要,****利用现有果蔬粉车间预留区域,建设“****水提车间项目”(即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包括两部分建设内容:一是在现有果蔬粉车间预留区域(约1022m2,现状闲置)改造建设水提车间;二是在自有土地上**一座甲类仓库(占地面积173.9m2),用于集中储存厂区生产、****检验所需的化学品与危险废物,实现统一调度与安全管理,存储的化学品仅供厂区生产使用,不对外经营。
水提车间改造后分隔出上料间、配电室、排烟机房(面积约150m2)和生产车间(面积约872m2)四个功能区域,并新增一条植物提取物水提生产线。该生产线以葡萄籽、苹果树皮、蔓越莓皮渣为生产原料,通过水提、浓缩、过滤工序,后续依托厂内现有干燥设施(烘干、粉碎、喷雾干燥及包装工序),最终加工成食品用原料粉。主要新增设备为提取机组、蒸发器、平板离心机、蝶式离心机、卧螺离心机及其配套的储罐、泵和公用工程设备及管线。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能增加至2000t/a,其中本项目新增植物提取物年产量880t/a,各产品共用水提生产线,分批连续生产,葡萄籽提取3批次/年,苹果树皮提取2批次/年,蔓越莓皮渣提取3批次/年。生产依托现有工程间歇运行,并通过库房进行周期调节,实现产能的协调。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废气: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水提不凝气、浓缩不凝气,经**15m高排气筒P10有组织排放。
**1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原料粉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9有组织排放。
苹果树皮产品粉碎依托现有“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苹果树皮产品混料废气依托现有“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依托15m高排气筒P8(在建)有组织排放。
苹果树皮提取物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在建,本项目建成前运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浓缩液喷雾干燥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现有28m高排气筒P4有组织排放。
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依托现有“移动式吸尘器+洁净间空调系统”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污水调节池异味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在建,本项目建成前运行)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异味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P5有组织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甲类仓库无新增废水排放。水提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次蒸汽冷凝水、冷却塔排水,直接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再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上述所有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废水,最终均输送至**泰****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固废:
本项目甲类仓库无新增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与在建工程和现有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本项目**的危废间(30.16m2,本项目危废间建成后现有危废间停用,本项目不包含现有危废间拆除内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出渣通过密闭式螺杆输送机至运渣车内,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或综合利用,不在厂内贮存;废包装、废滤筒、除尘灰、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环境风险:
本项目**甲类仓库已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编号:****),建设程序合规;已委托专业单位编制完成《****水提车间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报告编号:LHAQZH-2505-131),从安全生产角度对仓库设施进行了系统论证。经核查,选址符合GB50016的防火距离要求,选址、建设、安全设施,符合GB18265的要求。设置防静电系统、防雷装置、电气设计满足相应的防爆要求;各房间设置通风/强排风措施(酸性化学品储存间、普通易燃易爆化学品部分无机化学品储存间、易制毒易制爆储存间储存小于27℃)。
易制毒易制爆储存间设置入侵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3台有毒气体探测器、声光报警器;
强氧化剂储存间设置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声光报警器;
酸性化学品储存间设置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1台有毒气体探测器、声光报警器;
普通易燃易爆及部分无机化学品间设置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声光报警器;
危废暂存间设置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声光报警器。
各房间配备室内消防砂桶(12L,带消防铲2把)、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吸收棉、室外配置消防砂箱(1m3)。
各房间的通风/强排风、探测报警等设施遵循“探测预警—联动响应—应急处置”逻辑联动,各类探测器捕捉到气体泄漏、温度超标、非法入侵等异常信号后,立即传输至总控机房,总控系统触发对应房间声光报警,并按异常类型自动联动处置,气体泄漏启动通风/强排风,温度超标开启制冷与排风,非法入侵则切换监控画面并锁闭门禁;同时总控机房记录异常数据,工作人员调度应急物资现场应急处置。
各房间内地面采用C25防水混凝土+2次聚氨酯防渗层(易制毒易制爆储存间、强氧化剂储存间、普通易燃易爆及部分无机化学品间、酸性化学品储存间地面抗爆处理;碱性化学品储存间、危废暂存间刷环氧树脂面层),部分化学品存放于试剂柜、防火柜内或安全柜内,部分化学品(箱式储存)或危险废物堆码在储漏托盘上,普通易燃易爆及部分无机化学品间和易制毒易制爆储存间设置导流槽和收集池(收集池内放置成品PP桶0.3m3)。
甲类仓库耐火等级:一级;设5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均不大于60m2。屋面为单层压型金属板复合轻钢屋面,梁为混凝土梁、柱为混凝土柱,外墙均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屋面板部分相应部位均需刷防火涂料,建筑的墙、柱、梁等各类建筑构造均为不燃烧体。各房间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为A级;每个防火分区设置1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疏散门净宽≥0.9m,净高均≥2.1m。
甲类仓库设5个爆炸分区,采用屋面、外墙、外门、外窗组合泄爆方式。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