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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 ****财政局关于**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的补充说明》,我局牵头组织实施**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市淘汰更新补贴资金预算临近申请完毕,自2026年4月9日0时,**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将暂停受理**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申请)。**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继续开展。
按照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根据**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中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补贴发放以审核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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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