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征集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及内容
**县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广电、林草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国有企业采购项目等三个领域项目涉及各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相关问题线索。
二、问题线索受理渠道
(一)****:
1.受理电话:0954-****782
2.电子邮箱:****@126.com
******局:
1.受理电话:0954-****257
****财政局: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1)受理电话:0954-****490
(2)电子邮箱:****@163.com
2.国有企业采购项目:
(1)受理电话:0954--****596
(2)电子邮箱:****@163.com
(四)****建设局:
1.受理电话:0954-****128
2.电子邮箱:****@126.com
****运输局:
1.受理电话:0954-****713
2.电子邮箱:****@163.com
****水务局:
1.受理电话:0954-****151
2.电子邮箱:****@126.com
****农业农村局:
1.受理电话:0954-****604
2.电子邮箱:****@163.com
(八****管理局:
1.受理电话:0954-****635
2.电子邮箱:****@126.com
(九****广电局:
1.受理电话:0954-****567
2.电子邮箱:****@163.com
(****草原局:
1.受理电话:0954-****234
2.电子邮箱:****@163.com
三、受理时间
1.受理问题线索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冬季)8:30-12:00,14:00-18:00。
2.受理问题线索起止日期: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四、问题线索征集须知
(一)线索提供人需留下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提供明确的线索涉及对象和详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材料。资料应包含:1.线索提供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线索涉及对象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问题线索的基本情况事实;4.相关证明材料;5.相关请求及主张(如有)。
(二)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线索提供人诬告陷害他人、敲诈勒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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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