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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收费政策规定,现将我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收费主体
****
二、收费项目
****学校学费、住宿费
三、收费标准及计费单位
1. 学费:2300元/生/学年
2. 住宿费:300元/生/学期
计费单位:元/生/学年、元/生/学期
四、收费范围与对象
(一)收费范围
**市全域
(二)收费对象
3. 学费:在校城市户口学生;
4. 住宿费:在校住宿学生。
五、收费依据
5.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委《冀价行费字〔1999〕第12号》文件;
6. 市发改委备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备案表。
六、征收方式
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小条缴费方式收缴。具体流程:按照学籍表名单生成缴费小条二维码,由学生或家长扫码完成缴费,全程实行线上规范收缴。
七、减免规定
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执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具体内容如下:
7. 农村户口学生免交学费;
8. 建档立卡学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
9. 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城市户口学生免交学费。
八、减免政策引用文件号
冀教财〔2017〕2号、冀财规〔2022〕9号、冀教财〔2021〕6号
九、监督举报电话
0310-****456
本公示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校将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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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