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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7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金胜村2026****基地排水及堡坎整治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 | 咨询电话: | 151****0854 |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248713.06 | 项目发包价(元): | 241251.67 |
| 资金来源: | 区级衔接资金及自筹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4-08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04-14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6-04-15 11:06: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10%。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保函方式缴纳,保函需为见索即付或连带责任保函。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6.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合同价款的5%以现金方式缴纳,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经确认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后,则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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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三江新区 | ||
| 选取地点: | ******交易中心 | ||
| 项目地址: | **街道金胜村 | ||
| 项目概况: | 新增设大棚边沟及棚间沟,**26立方米化粪池一口,**机井一座。新增砖砌挡土墙。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到场且与投标文件中是同一人,一经发现不是同一人,项目合同立即中止,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标书代写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针对本项目须压证(职称证书和专业证书)施工。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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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特殊要求: | 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前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禁止二次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各子项目单价为基数,按照公告中的发包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作为单价(不包含规费、税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用),工程量按清单内容计量(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内容不一致的以业主按相应程序认定工程量为准),工程变更按照三江新区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结算价格以最终审计价格为准。因施工企业需自行补偿实施区域红线内和红线外所有土地及地面附作物,请施工企业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组价,并自行踏勘现场,核实施工区域红线内和红线外所有土地及地面附作物。若对清单组价有异议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业主单位提出。否则,报名后将视为对清单组价无异议,中选后不得要求业主单位更改组价或拒绝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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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项目合同、工程量清单、图纸.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标书代写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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