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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宝镇新宝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二)[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市****公司 | **百****公司 |
| 报价(元) | 首次报价:851375.55 最终报价:849192.96 | 首次报价:854921.31 最终报价:849790.32 | 首次报价:856632.95 最终报价:850102.31 |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
| 商务部分得分 | 20.00 | 17.00 | 7.00 |
| 技术部分得分 | 41.33 | 33.33 | 30.67 |
| 经济部分得分 | 30.00 | 29.98 | 29.97 |
| 综合得分 | 91.33 | 80.31 | 67.64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受理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受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
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668-****588 )
投诉受理部门:****
****
日期:2026年04月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