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0-105)地块桩基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公示期:2026年4月7日至 2026年 4月9日) | |||||||||
| 项目标段名称 | (L02-10-105)地块桩基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893674.47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009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2498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804302.60 | 150日历天 | / | 张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250********03037 | ||
| 第二名 | ******公司 | 874576.80 | 150日历天 | / | 邓 世军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202****5649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司的投标总报价以及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5 比选申请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条款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23-****0098)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