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关自行采购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纠纷投诉记分管理制实施效果评价”课题项目比选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内容与预算
****委托开展“****医疗机构纠纷投诉记分管理制实施效果评价”课题研究工作。本研究旨在对《****医疗机构纠纷投诉记分管理运用工作指引》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系统性、多维度的效果评价,重点聚焦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执行落地的规范性、考核应用的实效性以及医患双方的满意度。通过深入分析,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精准识别制度运行中的堵点、难点,提出针对性优化策略,为完善医疗纠纷源头治理机制、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患者就医获得感提供决策支撑。比选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标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领取
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在本公告页自行下载。(领取比选文件时请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PDF版和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
四、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12:00(**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22301室。标书代写
比选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30(**时间)。
比选地点:****2号楼23楼22307A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地址:**市锦城大道366号2号楼23楼22301室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1993
****
2026年4月2日
附件:****“****医疗机构纠纷投诉记分管理制实施效果评价”课题项目比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