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人民检察院办公场
所修缮维修项目劳务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法院、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修缮维修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进行修缮维修,包含外立面翻新、室内破损瓷砖面、吊顶翻修、标识牌、国徽换新等。
项目地址:**市**区。
控制价为126097.55元,最终以结算审定金额为准,超出控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具体工程量可详见相关附件)。
劳务服务。
30-40日历天。
具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等相关 营业资质。
1.资料提交内容:按要求填写报价文件(详见附件)并盖章。
2.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 10:00 前,逾期递交资料的或者未按递交方式递交资料的,我司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3.资料递交方式:文件要求一份,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可采用现场送达或电子投递方式递交,不支持邮寄方式。
现场送达地址为**省**市**区兆龙北路003号楼,**市**区****公司三楼合约法务部。
电话:0898-****1030
电子投递信箱:****@163.com
1.本次比选采用“最接近基准报价法”评审:
(1)投标单位<5家时,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基准价),将投标报价和基准价的绝对值差由低到高进行排列,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单位≥5家时,按各家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基准价),将投标报价和基准价的绝对值差由低到高进行排列,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3)上述所指报价均为不含税的投标价格。本工程以不含税投标价格作为比选的依据。
2.评审小组发现参选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参选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选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小组认定该参选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docx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2 ****法院、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修缮维修项目劳务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