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A1合同段土方运输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A1合同段的土方运输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A1合同段
1.2项目编号:****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土方运输120000m3,单价为每运输1立方米土方的含税价格。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 名称 |
数量 (单位:立方米) |
平均运距(单位:公里)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配套 设备 |
其它 |
不含税租金(元) |
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 土方 |
120000 |
27 |
24.27 |
25.00 |
自卸式翻斗车 |
/ |
****621.36 |
3% |
87378.64 |
****000.00 |
| 合计 |
****621.36 |
/ |
87378.64 |
****000.00 |
||||||
1.5使用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万宝大道K543-k555段。
1.7运输费用的结算:意向供应商装货后采购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签发运发料单,货物到达后采购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在运发料单签认收货数量。如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签认的单据有异议,必须当时提出,否则视为意向供应商接受且以后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单据提出异议。采购方现场人员按车次开具运发料单,并将运输结算联返给意向供应商运输车辆。采购方签认的运发料单-运输结算联为运费结算的唯一凭证,意向供应商必须妥善保管,丢失的票据一律不补。运费结算时,结算数量以采购方签认的运发料单-运输结算联中收料数量为准;运距按照运发料单-运输结算联中收发料桩号或位置实测或计算,当意向供应商对结算运距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后确定,采用的方法需采购方同意;运输单价按成交价执行,未包含的运输项目或运距,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采购方运费结算日期以采购方财务结算日期为准,意向供应商逾期未结算的票据,采购方不予结算。
1.8费用的支付: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采购方暂不付款。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等多种付款方式,供应商出具收据、正规发票。
1.9具体要求:
本次运输起始地及运达地:
装料地:K544-k555段
卸料地:赵家窝棚屯(距离主线k554道口支线距离22公里)
1.9.1.意向供应商必须提供证件齐全、性能良好的运送车辆进行运输,意向供应商需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1.9.2.意向供应商负责按采购方要求将货物完好的运输到指定地点,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好承运货物,确保货物无洒落、丢失。如意向供应商未将货物卸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意向供应商需无偿按采购方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意向供应商还需承担此批承运货物运费5-10倍的违约责任,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1.9.3.在运输过程中如意向供应商将承运货物转移给第三方,无论何种原因由意向供应商负责全额追回,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意向供应商还需承担此承运货物价值5-10倍的违约责任,且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意向供应商相关责任人必须予以清退,构****机关处理。
1.9.4.意向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方施工现场配备一名负责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采购方及时将运输任务和要求传达给意向供应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9.5.意向供应商驾驶员必须听从采购方现场人员指挥,如双方发生争议,意向供应商驾驶员必须将货物卸到指定地点,空车驾驶离开施工现场,不得阻碍其他车辆正常作业,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协商处理、合理解决。
1.9.6.意向供应商应为租赁设备做财产保险和第三者意外保险。非采购人故意造成的租赁物毁坏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在设备租赁服务期间,因意向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9.7.意向供应商驾驶员遵守在作业过程中,对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可根据规定拒绝作业。
1.9.8.意向供应商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采购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1.9.9.保险:运输车辆除国家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外,必须投保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额五十万元以上)。
1.9.10.意向供应商对托运的货物安全负责,不管任何原因(包括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意向供应商责任事故、第三方责任等等)造成承运货物灭失、短缺、损坏、变质、污染,意向供应商均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义务。运输单价已包含各项费用,如因超限或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产生的罚款及费用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1.9.11.意向供应商须就合同约定的业务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因意向供应商所开具的****机关****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机关****机关要求予以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意向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并承担合同总额的5%作为影响采购方声誉的违约金。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4月08日9时0分至2026年04月11日9时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https://www.****.com/)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8道路运输许可证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采购文件不收费。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注意事项:代理机构只有对样品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保证金审核,若未通过样品审查的或未报送样品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将不予审核。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无息退回。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04月11日9时30分至2026年04月11日11时0分(**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代理机构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中标服务费
10.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一****公司****)。
10.2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 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城安街39号
联 系 人:代淳序
电 话:151****9627
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聂先生
电 话:199****3444
日 期:2026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