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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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6****基地南厂区电池库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劳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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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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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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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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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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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工程地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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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 |
计划进场时间:中标后3天内进场 工期:40日历天(实际进场时间根据开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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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划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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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单项限价(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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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7963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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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企业资质须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备建筑劳务施工资质。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加急标书代写 (2)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加急标书代写 (3)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加急标书代写 (4)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加急标书代写 (5)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加急标书代写 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公布的信息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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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复。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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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 |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9日(公休日除外),8时30分—12时00分,13时30分—17时30分(**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须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 邮箱里) 3、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报名资料不退还 :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单位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支持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招标文件领取发售地点:****(**市**区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商铺19栋402室) 5、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份。 投标人须在以下账户中缴纳报名费: 账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200********210****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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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4月10日15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商铺19栋402室)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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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商铺19栋402室)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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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网银、电汇、转账 2、投标(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3、递交要求: ①投标(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户名:**** 开户行:建行**湖东路支行 账号:3400 1658 6080 5032 6163 ②投标(响应)保证****银行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响应)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 交投标(响应)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加急标书代写 ③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响应)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退还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后,也无须向招标人出具收据。 4、投标(响应)不予退还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投标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5、投标(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 (2)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300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响应)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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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 □合同价的5%; √定额收取: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建行**湖东路支行 账号:3400 1658 6080 5032 6163 (4)缴纳时间:接招标人通知 (5)退还时间:接招标人通知 注意事项: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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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林里路166号 联 系 人:贾莹莹 电 话:0555-****04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商铺19栋402室 联 系 人:周璐 电 话: 0555-****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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