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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323省道(****)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23省道(****)改建工程
项目地点:**县大盘镇
建设单位:S323****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5月5日
联 系 人 :黄科
联系电话:158****32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