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进行宣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致:****
****受****委托,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对********电视台进行宣传**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服务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附后,请贵公司按照要求编写好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电视台进行宣传**项目
2、项目编号:****
3、服务内容:**电视台为******院区进行宣传(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枣林街道伏牛路中段16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7.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04 月 08 日至2026年 04 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0至下午23:59(**时间);
2.地点: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3.方式:登录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注册后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流程详见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指南”)。
4.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费(若有)及平台服务费,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5.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编码,视为报名成功。未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项目提起质疑。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平台使用费:200元/供应商/标段
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张衡大道与**大道交叉口向东300米**2楼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04月 15 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张衡大道与**大道交叉口向东300米**2楼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易主体注册
本项目接受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已成功注册交易主体的企业参与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免费注册)。注册办理请参见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平台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导致无法报名项目、下载文件的,责任自负。
2.重要事项:
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万招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发布的为准。
3.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7899/131****6067
4.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满足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二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七一路939号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0377-****9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政招采****公司
地 址:**市汉冶东路华鑫苑23号楼(高层)二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刘果
联系方式:175****749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果
联系方式:175****7491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