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自治区**市**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EPC+O苗木采购 招标单位为 **** ,根据**自治区**市**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EPC+O相关设计要求,现以库内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自治区**市**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EPC+O苗木采购
2.2招标编号:****
2.3承揽内容:**自治区**市**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EPC+O项目所需苗木供应(具体以施工图纸、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2.5合同工期:
计划供应开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计划供应结束日期:2026年05月20日。
2.6地点:**县新公中镇永联村、永旺村。
2.7要求:符合图纸设计、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130000.00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能够提供本项目符合合同图纸设计、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所需规格苗木能力,提供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4、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1招标时间:2026年04月10日 至 2026年04月12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0日 至 2026 年 04月12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2.1现场获取
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发区睦宁路26号研发楼301-1室 ,经招标人审核符合投标资质的,现场获取竞标文件。
5.2.2网络获取
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qq.com。对于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竞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4月15日 09 时 00 分前。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发区睦宁路26号研发楼301-1室。标书代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公章)
办公地址:**开发区睦宁路26号
招标联系人:郭工 电话:022-****6868、139****4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