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有效防控病虫害及干热风等灾害,保障夏粮丰产丰收,规范高效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遴选小麦“一喷三防”飞防服务组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与范围
承担指定区域内小麦“一喷三防”(防病虫、防干热风、防早衰)无人机喷施作业服务,具体作业区域、面积、时间及技术要求以后续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与遴选的服务组织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社、农业公司等服务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或相关内容。
(二)信誉要求。社会信誉良好,机构健全,运营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设施与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财务账簿齐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质量控制、设备管理等)完善并上墙公示。
(四)设备与人员。能够稳定合法使用不少于4架高性能植保无人机。所有无人机须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等信息化远程监控设备,并已完成实名登记备案。每架无人机须至少配备1名持证(含操作手合格证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操作手,操作手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能熟练作业。
(五)配套能力。具备与无人机飞防作业相匹配的配套车辆、安全合规的配药设备及防护用品。
(六)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作业纠纷、天气变化、地勤协调等各类问题。
(七)服从监督与管理。入选后,****管理部门及乡镇、村委的工作要求,接受全过程的作业质量监管、资金监管及绩效评价。
三、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组织按以下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6名为入选服务组织。若第6名出现并列,则并列组织均予入选。评分标准如下:
(一)服务能力(40分)。1. 植保无人机。每合法拥有、可稳定调配1架得5分,最高20分。2. 配套车辆。每辆得2分,最高10分。3. 持证操作手。每人得2分,最高10分。
(二)服务经验与业绩(30分)。 1. 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近3年内完成的同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或协议),每份有效合同得5分,最高15分。2. 服务满意度。提****村委会、种植大户、**社等)出具的书面满意度证明,每份得1分,最高15分。
(三)运营管理与制度建设(20分)。1. 办公场所与财务制度。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规范财务制度得5分。2. 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质量等)完善并上墙得5分。3. 实施方案。提供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含作业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由评委综合打分,最高10分。
(四)价格承诺(10分)。承诺接****管理部门制定的作业最高限价(后续在服务合同中明确)得5分;在同等条件下,能提供额外**服务(如免费技术指导、增加一次免费作业等)的,酌情加1-5分。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入围组织名单。
(二)综合评审。****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的评审办法,对入围组织进行综合评分。
(三)现场核查。对评分排名前列的拟入选组织,评审小组有权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核查不通过的,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结果公示。拟入选服务组织名单将在****农业农村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请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条)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 寄送至以下地址。不接受其他快递或电子邮件报名。标书代写
(三)递交/邮寄地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请注明“飞防服务遴选报名”)。
(四)联系人及电话:尹永军,138****1783。
六、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报名函(格式自拟,表明参与意向并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查询的无不良记录截图或书面声明。
(五)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财务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文本及上墙照片。
(六)植保无人机清单(含品牌、型号、数量、备案证明等)及所有权证明(购机发票或租赁合同);操作手身份证复印件、操作合格证或培训证明复印件。
(七)配套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配药设备及防护用品清单及照片。
(八)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服务对象满意度证明(如有)。
(九)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十)价格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接受最高限价及可提供的额外**服务)。
七、异议处理
参与遴选的服务组织对评审过程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提出。我局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核实并予以书面答复。如对答复仍有不服,可依法向上一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等投诉。
八、其他事项
(一)真实性责任。报名单位应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并列入本局采购活动“黑名单”,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局同类项目。
(二)解释权。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所有。
(三)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入选服务组织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需求方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合同应明确作业区域、面积、时间、技术标准(飞行高度、喷液量等)、验收方式、结算单价、付款条件、安全责任及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四)动态管理。入选服务组织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弄虚作假、违法转分包或拒绝服从监管等情形,县农业农村局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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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