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泰柯棕****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结构调整改扩建项目 | 江****工业园 | 泰柯棕****公司 | ******公司 | 泰柯棕****公司结合现有市场情况,对厂内现有的脂肪酸酯等产品种类进行调整,削减目前1#脂肪酸酯生产装置生产的月桂酸异丙酯700吨/年、肉豆蔻酸异丙酯300吨/年、棕榈酸异辛酯500吨/年、三羟甲基丙烷三油酸酯3000吨/年,以及EBS生产装置生产的EBS产品2500吨/年的产能,利用上述两套生产装置减产后的剩余生产能力增加年产3500吨乙二醇双硬脂酸酯、2000吨羟乙基乙撑双硬脂酰胺(HEEBS)、1000吨异构十三醇硬脂酸酯、500吨乙撑双12-羟基硬脂酰胺(EBH)、3000吨脂肪醇的产能。 | (1)废水:本项目含氮工艺废水收集后,经现有EBS车间已建的专用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至该车间专用的冷却系统,不接管排放;其它工业废水经明管****处理站处理,该污水站一部分出水及循环冷却弃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净化后回用于冷却塔,其余出水通过厂区现有污水排口接入**保****公司集中进行处理。改扩建后不增加全厂废水的接管排放量。 (2)废气:本项目脂肪酸酯生产装置的有机废气依托装置车间现有的“多级冷凝+热井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的DA016排气筒排放;HEEBS和EBH生产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和乙二胺储罐废气经管道通入企业现有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米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DA015和AD018排放的废气的处理措施不变,仅因现有项目减产而减少了相应的排放量。 脂肪醇等产品造粒和包装粉尘经两座旋风除尘器和一座布袋除尘器组合的除尘系统净化后的洁净尾气循环至造粒塔内补风,不设排气口。 车间内动静密封点、取样检测产生、和车间内未被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作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大部分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主体工程和公辅工程,新增的噪声源主要为脂肪醇车间的造粒装置、真空系统、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另外在厂区设置绿化带,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为废滤饼、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破损布袋。其中,废滤饼、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破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公司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 已按规范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