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6年1月1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审批
湖南-岳阳-汨罗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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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1月1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日期:2026-01-15 14:33

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铭湖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铭湖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片西片区天立路东侧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公司

项目概况

**省****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开发区**片西片区天立路东侧,建设铭湖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本项目主要以锗片、硅片、硒化锌片、玻璃镜片为镀膜基片,以硫化锌、氟化镱、镍、铬、金、银为镀材,以氧化铝和二氧化硅研磨液、水基清洗剂、酒精等为辅材,通过抛光、超声波清洗、上料、真空镀膜、二次超声波清洗、检验等工序生产光学仪器用部件(红外热成像仪镜片80万片/年、硅片2万片/年、光学玻璃镜片20万片/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采取硬化进场道路、洒水抑尘、硬质围挡、覆盖防尘网、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隔油)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高新****园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园区****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车间分区防渗、原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砂设备封闭运行,喷砂粉尘采取密闭收集+滤芯除尘器+28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严格控制有机溶剂使用量,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各工序有机废气经车间新风系统排气管道引至厂房楼顶排放。DA001外排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生产期间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等措施控噪、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使用的水基清洗剂需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确保污染物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2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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