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污水处理厂 Ⅳ 类水提标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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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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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竞议采购

开启与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6-04-14 10:00 至 2026-04-14 11:30

联系人

刘义超

联系方式

189****7892

规则说明
1
1阶段

2026-04-14 10:00:00

2026-04-14 10:30:00

30分钟 ,不淘汰

2
2阶段

2026-04-14 10:30:00

2026-04-14 11:00:00

30分钟 ,70%

(向上取整)

3
3阶段

2026-04-14 11:00:00

2026-04-14 11:30:00

30分钟 ,2家

报价相同的,按时间顺序淘汰,时间晚者淘汰
除第一阶段,每一阶段只能在上一阶段基础上往低报
各阶段报价过程不公开,阶段结束后统一显示最终报价
若最后阶段保留超过1家,则进入谈判阶段
竞议采购第三阶段会在满足至少淘汰一家的基础规则上执行阶段保留
是否允许预报价

采购类别

劳务分包及班组竞价

响应担保金

0元

响应担保方式

无需收取

响应担保审核节点

报名前

最高限价

****000 元

交付地区

**省**市

详细交付地址

**省**市****原厂区内

采购概况

工程名称:****处理厂IV类水提标改项目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省****处理厂原厂区内

分包方式: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报价方式

清单报价

交货方式

分包合同选择实物工程量直观单价方式,计价为固定单价,一次包死,不得调价。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09日,总日历工作天数:365天。具体施工节点由发包方制定,分包方必须满足发包方施工节点要求。分包方应做好提前开工的准备,如计划开工日期提前,分包方应及时进场

付款方式

分包合同价款以建设单位向发包方支付工程款为前提,在建设单位可发包方付工程款后30日内,发包方按结算金额_80_%向分包方支付。

结算金额的3%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执行总包合同的缺陷责任期)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无息返还,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分包方结算金额的97%.

分包费结算经发包方内部程序最终审定后(次月25日前),分包方应于付款前向发包方开据等额增值税_专用_发票(一般计征项目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简易计征项目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收款凭证,所需税款一律由分包方承担。

付款时,除合规发票以外,发票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准确,发票备注按要求填写工程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及项目名称。合同分包方,实际分包方,发票方,收款方四者必须是同一单位,实现"四流合一",否则发包方不予付款。分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供财务收款收据,收款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付款采用下列第(2)方式支付。

(1)承兑汇票

(2)转帐支票或汇款

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登录中采智信网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后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

取投标资格:

(1)有持续供货能力;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资料经审核无误;

(3)为非联合体投标;

作废要求

(1)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2)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3)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报价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货物厂家的;

(5)第一阶段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第二阶段报价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7)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不与项目签订合同的;

8)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9)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10)不按时、不保质、不保量将货物送往工地的。

(11)其他扰乱平台秩序或有损招标方利益的。

以上几点属于任何一条视为废标

责任划分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建设单位或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解除合同。

建设单位正常拨付工程的情况下,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芳务费或结尊价余款的,分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分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人员不按发包方规定进行电子考勤的,发包方不予结算。

分包人员工资有拖欠,发包方可从结算款中预扣应发未发的工资,待工资全部发放后再行支付。

分包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要及时修复并承担工科损失。发包方可以要求分包方整改,分包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方可以委派其他芳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本合同标准及发包方要求,分包方未达到,分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_%。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分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超过7日,发包方可以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方在7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分包

因分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若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假发票或填写内容不合格,发包方暂停支付分包方所有款项,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罚款及法律风险均由分包方承担。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活动及中选公示发布于建工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cnzhongcai.com。

特别声明

建工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第三方服务平台,只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客户在任何操作或交易前请自行评估,若发生纠纷或出现违约、资金损失等情况,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平台会积极配合,尽快完成投诉审核、展示违约信息,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积分和保证金处罚;其他事宣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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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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