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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定**2025年历市镇高标准农田修复和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历府字〔2026〕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下达定**2025年高标准农田修复和改造提升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定**2025年历市镇高标准农田修复和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定**历市镇车步村、桥水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等:对历市镇上车步村、桥水村高标准农田进行修复和改造提升,主要有在车步村修复30cm*30cm现浇水渠约70m、改建3m机耕路(铺垫碎石10cm)约1100m;在桥水村**3m高挡土墙约5m等。
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7.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7万元;资金来源从**市下达的2024年第二批农业巨灾保险理赔金中列支。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