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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备案)项目疑难事项技术评估与指导服务项目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10.00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材料递交至: ****开发区**街4号院2号楼一层 |
| 2026年04月15日 14时30分 |
| 比选 |
|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8.参加本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须具备与食品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或技术评审相关的专业能力。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NAS(中国****委员会)或同等效力的资质认证的供应商,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先考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 最高比选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超过此费用将取消比选资格。 |
| 1.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比选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xzspjjjspc@bda.****.cn),并主动与采购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2. 比选文件数量要求:正本1套、副本2套、电子版(U盘)1份。 3. 比选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比选要求按时递交。 |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 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 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 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为辖区内食品生产及新业态许可等审批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提升复杂审批事项决策的专业性和准确性,高效完成技术评估与指导服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与跨界融合风险,保障相关业态生产与经营安全。 |
| **** | 项目名称许可(备案)项目疑难事项技术评估与指导服务项目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10.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材料递交至: ****开发区**街4号院2号楼一层 | |
| 2026年04月15日 14时30分 | ||
| 比选 | ||
|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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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8.参加本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须具备与食品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或技术评审相关的专业能力。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NAS(中国****委员会)或同等效力的资质认证的供应商,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先考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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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比选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超过此费用将取消比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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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比选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xzspjjjspc@bda.****.cn),并主动与采购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2. 比选文件数量要求:正本1套、副本2套、电子版(U盘)1份。 3. 比选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比选要求按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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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 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 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 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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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辖区内食品生产及新业态许可等审批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提升复杂审批事项决策的专业性和准确性,高效完成技术评估与指导服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与跨界融合风险,保障相关业态生产与经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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