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6年2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审批
湖南-岳阳-汨罗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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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2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日期:2026-02-02 10:53

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水厂扩建工程重大变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水厂扩建工程重大变动项目

建设地点

**市川山坪镇高家坊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水厂位于**市川山坪镇高家坊村,****电站毗邻,水厂始建于2008年,原设计供水规模2000立方米/日,2020年水厂进行扩建,扩建后供水规模达5000立方米/日,扩建项目于2020年12****环境局**分局《****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汨环评批〔2020〕108号)。现根据实际需要,****拟投资11855.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对水厂工程建设内容和供水规模调整,涉及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环评文件及批复即日起不再执行。本次调****水厂****电站DN800进水管和尾水池取水,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水消能、次氯酸钠消毒、絮凝沉淀、气水反冲洗过滤、次氯酸钠二次消毒、加压输出,出水水质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设计供水规模为6000立方米/日,供水服务范围为川山坪镇、**镇。工程另配****泵站1座、****泵站3座、输配水管道110.66千米,配套工程已基本建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结合气象条件适时调整生产作业时间安排、易产尘物料围挡覆盖、优化运输线路、定时洒水抑尘、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等措施,防治废气污染。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配置消声、减振、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噪、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渣土、建筑垃圾等按要求规范处置,严禁乱堆乱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边施工边保护,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设计场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化验室废液和器皿清洗废水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主要为恶臭和食堂油烟。污泥浓缩池、脱水间和暂存间等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周边绿化。场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通过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化验室废液和器皿清洗废水、化验室废弃物、高锰酸钾废弃包装袋、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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