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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6年3月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5日。
联系电话:0597-****006
传 真:0597-****001
通讯地址:**县莲峰镇栗园路1号
邮 编:366299
| 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 1 | ****县银溪机制砂 生产加工项目 | **** | **县 莒溪镇 | **景绿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18日 |
| 2 | 年产30万吨精制石英砂(粉)及5000吨高纯石英砂建设项目 | ******公司 | **县 北团镇 | **县金源工程咨询 ****公司 | 2026年3月18日 |
****水利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