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吨2-二甲氨基-2-苯基-1-丁醇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襄阳-宜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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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2-二甲氨基-2-苯基-1-丁醇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年产500吨2-二甲氨基-2-苯基-1-丁醇
建设地点 **省-**市-**市 **市大雁工业区凌波路与孔上线交叉口南侧 建设性质 **
行业类别 工业/化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总投资(万元) 15000 环保投资(万元) 685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市大雁工业区凌波路与孔上线交叉口南侧
邮政编码 441400 环评单位名称 ******公司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6-04-08
公告开始日期 2026-04-08 公告结束日期 2026-04-14
公示名称 年产500吨2-二甲氨基-2-苯基-1-丁醇项目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年产500吨2-二甲氨基-2-苯基-1-丁醇项目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年产500吨2-二甲氨基-2-苯基-1-丁醇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710-****038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中心1楼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公示部门 ****环境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 拟建项目运行期废气包括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汽车尾气。 项目运行期1#甲类厂房生产工艺废气中含尘气体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再与其他生产工艺废气一起经二级水喷淋塔+电加热式RCO装置处理;上述处理后的生产工艺废气由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处理站各池体密闭,废气经碱液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2)排放。项目盐酸罐组和甲类罐组大小呼吸废气经碱液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3)排放。项目危废暂存间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4)排放。项目锅炉房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废气由一根15m排气筒(P5)排放。项目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车箱运输,严禁超载:此外,运输车辆不得采用劣质燃料,车辆尾气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保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拥堵路,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区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苯、甲醛、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标准要求,项目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要求。大气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SO2、NO2、PMio、VOCs、苯、甲苯、甲醛、氯化氢、NH、H2S的浓度贡献值均较小,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处短期浓度占标率小于100%,年均浓度占标率小于30%。预测环境空气保护日标和网格点处SO2、NO2、PMio叠加其他源和现状背景值后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特征污染物VOCs、苯、甲苯、甲醛、氯化氢、NH、H2S叠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一2018)附录D表D.1中浓度限值。 非正常工况情况下,各敏感点和区域最大点的PMio、VOCs、苯、甲苯、甲醛、氯化氢、氨、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浓度均增加,部分敏感点VOCs、苯、甲苯、甲醛、氯化氢、氨出现超标情况,区域最大点VOCs、苯、甲苯、甲醛、氯化氢、氨出现超标情况。非正常工况出现的时间较短,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只是暂时的,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该情况的发生。 项目运行期厂界处VOCs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要求,厂界处苯、甲醛、氯化氢小时浓度最大值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浓度限值:NH、H2S小时浓度最大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项目二级标准。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行期厂界外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运行期1#甲类仓房、盐酸罐组、甲类罐组、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分别设置100m、50m、50m、100m、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不涉及居住区搬迁。此外,项目建成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点。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初期雨水、锅炉排水等,废水总排放量为25955.4m/a。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生产废水管线地上明管或架空铺设”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和尾气吸收塔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很高,单独采用“格栅池1+调节池1+pH调节池1+芬顿氧化池+pH调节池2+沉淀池1”工艺进行降解;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中等,单独采用“格栅池2+调节池2+反应池1+反应池2+沉淀池2”工艺进行降解;上述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中浓度废水和低浓度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锅炉排水)混合,混合废水再采用“调节池3+上流式厌氧反应器UASB池+预曝气池+沉淀池3+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4+反应池3+反应池4+沉淀池5"工艺处理。外排废水中常规因子COD、BODs、SS、NH-N、石油类、动植物油、****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要求,特征因子氰化物、挥发酚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要求后经市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水质相对较简单,生化性较好,****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造成冲击,****处理厂已稳定运行多年,企****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北侧市政道路(凌波路)污水管网,****处理厂剩余处理规模可满足项目处理需求,故本****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厂区设置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雨水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电、药剂等废水处理消耗性物资材料实施计量并计入台账。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废水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来源为各生产设备如真空泵、水泵、污泥泵、反应釜、风机、压滤机、离心机、冷冻机、烘箱等,其源强为70~85dB(A)。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有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高噪声源设备必须采用封闭式厂房围护结构设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且对设备基础安装时采取减振措施,对风机等设备在满足设计指标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叶片尖端线速度,降低比声级功能级,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期设备运行噪声对厂界环境噪声的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蒸馏残液、破氰废液、废弃包装材料、废矿物油、污泥、废活性炭)、其他废物(混盐)及生活垃圾。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均在厂区危险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废物暂时无法界定固废属性,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鉴别,如属于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否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混 入生活垃圾中,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设置建筑面积为72m2的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5、地下水 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对地下水造成污染:(1)正常生产情况下,厂内污废水或存储物料缓慢地经过构筑物基础、表层土进入含水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2)受地质灾害(如地震等)影响,未经处理的污废水溢出构筑物或存储物料泄漏,通过地表渗入含水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3)通过降雨将污染物带入地下。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措施、末端控制措施以及地下水监测与管理等措施预防地下水污染,对工艺、管道、设备、储罐、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加强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防止泄漏,并对易发生泄漏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同时项目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影响跟踪监测制度等地下水监测与管理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土壤 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的正常排放的大****处理站废水泄漏。废气中的污染物苯、甲苯因大气沉降进入土壤,废水中的污染物苯、甲苯因下渗作用进入土壤。根据预测可知项目运行期占地范围内土壤中特征因子苯、甲苯在不同年份的环境影响预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运行期对盐酸罐组、甲类罐组、氰化钠仓库、污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对1#甲类厂房、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丙类仓库、消防水池、锅炉房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加强原辅材料以及固体废物的储存、运输管理;保证废气、废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减少废气排放量:另外,建设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巡查维护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及时处理非正常运行情况。 6 7、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苯、甲苯、甲醛、甲酸、四氢呋喃、丙酰氯、浓盐酸、乙醇、氰化钠等,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产生的次伴生污染物等风险。项目设置1000m2的事故应急池和800m2的初期雨水池,厂区生产装置区、仓库、厂界设置有毒有害气体监控设施,规范化建设消防等设施设备,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和次生突发环境问题。同时,通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及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可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建设项目设置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要求,制定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内容,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和监测报告制度,可有效保证本工程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顺利落实,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以减免和控制,保护好评价区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管理要求,进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请见以下附件。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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