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8 |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0408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941,通讯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电镀生产线项目 | **市**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南区新材料产业园1#厂房4F、5F | **** | 中壹******公司 | 拟建项目租赁位于**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南新材料产业园1#厂房4F、5F(建筑面积约5764.36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30万平方米/年的自动化塑胶电镀生产线,以及镭雕房、飞边加工房、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贮存库、废气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化验室、实验室、全检及包装室、危化品仓库、化学品仓库、成品仓库、来料仓库、原料仓库、包材仓库、挂具仓库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表面处理的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部件、电子产品、家电部件等,基材都为塑料件。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2.9%;劳动定员100人,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电镀生产线整线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粗化、镀铬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铬酸雾;钯活化、化学镍等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氨;半光镍/哑镍前活化等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亲水、化验室配酸等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粗化槽、镀铬槽产生的废气进入1#铬酸雾废气净化塔采用“铬酸雾回收+焦亚硫酸钠吸收”处理,铬酸雾、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钯活化、化学镍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进入2#酸雾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半光镍前活化、哑镍前活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进入3#酸雾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珍珠镍后活化槽、亲水、化验室配酸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进入4#酸雾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厂界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浓度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项目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约131.17立方米/天,按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络合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前处理废水主要来自除油、预粗化等工序,产生量约14.29立方米/天;含铬废水主要来自粗化、中和、表调、三价铬、镀铬、电解保护、电解退铬等工序和铬酸雾处理塔喷淋废水,产生量约51.55立方米/天;综合废水主要来自碱解胶、酸解胶、钯活化等工序,产生量约18.25立方米/天,其中钯活化清洗废水经树脂吸附设施预处理后再排入综合废水收集池;含镍废水主要来自化学镍、预镀镍、镍封、珍珠镍等工序和3座酸雾处理塔喷淋废水,产生量约28.67立方米/天;含铜废水主要来自酸铜、活化等工序,产生量约13.3立方米/天;络合废水主要来自地面清洁及车间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等,产生量约5.11立方米/天。各类生产废水****处理厂分质分类处理,环评预测,拟建项目各类废水能够****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厂废水处理能力约2000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拟建项目废水****处理厂分质分类处理,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及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铜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总锡≤5.0毫克/升浓度限值,钯≤0.1毫克/升浓度限值。项目采取纯水制备系统反渗透浓水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6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镭雕机、烘干炉、空压机等,噪声源强65~85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废酸液、废碱液、压滤污泥、废滤芯、废树脂、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等,产生量合计约147.46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3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产生量约1.0吨/年,纯水制备废滤膜产生量约0.2吨/年,未沾染危化品的包装物1.0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5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最高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电镀生产线设置整体接水盘,车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的生产废水或槽液均由车间地面进入应急水池,****园区****园区收集罐体。****处理站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967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315吨/年,总铬排放量为7.87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为1.97千克/年。 | **市**区发展改革委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10-500120-04-01-713761)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 2 | 骏标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 ****科技园****科技园)6幢1-6单元1F、2F | **骏标****公司 | ****研究院****公司 | 拟建项目购买位于**市****开发区****科技园****科技园)6幢1-6单元1F、2F(建筑面积约1137.52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15万平方米/年自动化滚镀锌生产线,以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贮存库、废气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化学品仓库、化验室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表面处理的主要产品为汽摩配件(螺栓、螺母),基材为铁件。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4.3%;劳动定员15人,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0天。 项目未批先建,主体生产线以及辅助、环保设施已建成,尚未达到生产条件,**市**区生态环境****支队于2026年2月向企业送达了免予处罚的《****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不罚〔2026〕3号)。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电镀生产线整线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滚镀锌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活化产生的氯化氢。酸洗、活化产生的废气进入1#废气净化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限值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边界外200米,该环境防护距离位于******开发区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约34.6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54立方米/天。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钝化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水约7.12立方米/天,实验室清洗、地面清洁产生的混排废水约0.02立方米/天,电解除油、酸洗工序和废气喷淋塔产生的前处理废水约14.58立方米/天,蒸汽冷凝水和活化、酸锌、出光工序产生的综合废水约12.64立方米/天,循环冷却水约0.24立方米/天,****园区废水处理站分质分类处理。环评预测,拟建项目****科技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处理站废水处理能力约360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园区废水处理站分质分类处理,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混排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锌、总铁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园区应加强对总铬、六价铬的监控,在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混排处理系统出口、废水总排口设置总铬、六价铬在线监测设施;园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项目采取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回用至电解除油后水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应采取架空,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冷却塔、冷冻机、各类泵等,噪声源强75~85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废酸、废碱、化验室废液、槽液净化产生的废滤渣和废活性炭、脱脂/电解除油产生的浮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化学药剂包装材料等,产生量合计约32.56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1.5吨/年,纯水制备废滤膜产生量约0.3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8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74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电镀生产线设置托盘,车间地面设置围堰,车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的生产废水或槽液均由车间地面进入车间内应急水池,****园区****园区收集罐体。废气喷淋塔设置围堰为6.8米×3.6米×0.3米,有效容积7.3立方米。****处理站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58吨/年,氨氮排放量0.083吨/年,总铬排放量0.5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0.1千克/年。 | **市市**区发展改革委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8-500151-04-01-217580)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