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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0MA76GAX34P | 建设单位法人:朱海峰 |
| 刘战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苏银产业园 |
| **苏银产业园智慧大厦8层 |
| **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二阶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苏银产业园 **苏银产业园佳木路以南、骏驰大道(G244)以**域 |
| 经度:106.51387 纬度: 38.34617 | ****机关:****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7 |
| 银审服(环)函发〔2023〕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0MA76NWNR5A001Q |
| 2023-04-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306.22 |
| 16306.22 | 运营单位名称:**苏银产业园再****公司 |
| ****0100MA76NWNR5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兴****公司 |
| ****0200MA****866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0MA77426W34 | 竣工时间:2025-12-23 |
| 2025-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3-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ebc38d0c****097f4b465b5bc03921dc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厂 1.25 万 m3/d 规模基础上扩建 1.25 万 m3/d(一阶段工程土建已按照 2.5 万 m3/d 建成,二阶段工程仅对设备进行扩容),扩建后总规模为 2.5 万 m3/d,同时对现状脱盐蒸发(杂盐)工艺进行改造,改为分盐处理工艺,分盐处理工艺改造建设的总规模为 2.5 万 m3/d,同时配套****园艺中心泵站及至景城公园的转输管道共计 3.96km。 | 实际建设情况:****水厂 1.25 万 m3/d 规模基础上扩建 1.25 万 m3/d(一阶段工程土建已按照 2.5 万 m3/d 建成,二阶段工程仅对设备进行扩容),扩建后总规模为 2.5 万 m3/d,同时对现状脱盐蒸发(杂盐)工艺进行改造,改为分盐处理工艺,分盐处理工艺改造建设的总规模为 2.5 万 m3/d,同时配套****园艺中心泵站及至景城公园的转输管道共计 3.96km。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现状脱盐蒸发(杂盐)工艺进行改造,改为分盐处理工艺,分盐处理工艺改造建设的总规模为 2.5 万 m3/d | 实际建设情况:现状脱盐蒸发(杂盐)工艺进行改造,改为分盐处理工艺,分盐处理工艺改造建设的总规模为 2.5 万 m3/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恶臭: 依托现有一期一阶段项目。项目采用“两级等离子臭气净化”工艺对恶臭进行净化处理,共安装 1 套除臭系统,排风量为 10000m3/h。除臭效率为 95%。 油烟:依托现有一期一阶段项目。食堂共设置 2 个灶头向员工提供就餐服务,属中型规模,设油烟净化器 1 套,配套排烟管道至屋顶高空排放。 分盐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回落到料仓里,形成内部 ,仅少量粉尘逸散再通过水喷淋喷洒后无组织排放。 ****处理厂出水: 再生水处理工艺采用“超滤+一级反渗透”,浓缩液处理工艺采用“脱碳塔+二级反渗透+纳滤分盐+臭氧氧化塔+碟管式反渗透(DTRO)+分盐蒸发结晶”。回用于绿化、道路浇洒、部 分工业用水。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二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化验室废水、分盐蒸发系统冷凝水,其中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分盐蒸发系****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沉淀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平衡池+厢式隔膜压滤机”,污泥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杂盐、分盐经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利用;膜及滤芯更换:由回收单位收集处置;离子交换树脂更换: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废矿物油:由有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恶臭: 依托现有一期一阶段项目。项目采用“两级等离子臭气净化”工艺对恶臭进行净化处理,共安装 1 套除臭系统,排风量为 10000m3/h。除臭效率为 95%。 油烟:依托现有一期一阶段项目。食堂共设置 2 个灶头向员工提供就餐服务,属中型规模,设油烟净化器 1 套,配套排烟管道至屋顶高空排放。 分盐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回落到料仓里,形成内部 ,仅少量粉尘逸散再通过水喷淋喷洒后无组织排放。 ****处理厂出水: 再生水处理工艺采用“超滤+一级反渗透”,浓缩液处理工艺采用“脱碳塔+二级反渗透+纳滤分盐+臭氧氧化塔+碟管式反渗透(DTRO)+分盐蒸发结晶”。回用于绿化、道路浇洒、部 分工业用水。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二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化验室废水、分盐蒸发系统冷凝水,其中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分盐蒸发系****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沉淀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平衡池+厢式隔膜压滤机”,污泥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杂盐、分盐经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利用;膜及滤芯更换:由回收单位收集处置;离子交换树脂更换:为危险废物,验收期间暂未产生,产生后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废矿物油:由有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般污染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区域,防渗层均采用混凝土面。 重点污染防渗区:水池区域防渗采用混凝土作为底层后池体内壁再涂抹渗透结晶型水泥基防水胶粉,危废暂存间采用环氧树脂进行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污染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区域,防渗层均采用混凝土面。 重点污染防渗区:水池区域防渗采用混凝土作为底层后池体内壁再涂抹渗透结晶型水泥基防水胶粉,危废暂存间采用环氧树脂进行防渗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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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再生水处理措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 水水 质 》 ( GB/T19923-2005) 、《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绿地 灌 溉 水 质 》 (GB/T25499-201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 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四项水质标准 | 本项目再生水处理措施采用“**度沉淀池+臭氧接触氧化+臭氧强化生物 滤池+超滤+一级反渗透”,浓缩液处理工艺采用“脱碳塔+多级反渗透+纳滤分盐 +臭氧氧化塔+碟管式反渗透(DTRO)+分盐蒸发结晶”,双膜法系统产生的沉 淀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平衡池+厢式隔膜压滤机”。 | 再生处理措施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工况为54.04%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31962- 2015)A 级标准中最严标准。 | 化粪池 | 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
| 1 | 恶臭处理系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 | 恶臭处理系统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 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 2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 | 食堂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并运行 | 验收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 3 | 旋风除尘+水喷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分盐包装工序粉尘采用“旋风除尘+水喷淋”措施处理并投入运行 | 验收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1 | 机械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 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水泵、风机、污泥脱水设备及动力设备 等。采取室内布设、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设备正常运行 |
| 1 | 沉淀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平衡池+厢式隔膜压滤机”,污泥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杂盐、分盐经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利用;膜及滤芯更换:由回收单位收集处置;离子交换树脂更换: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废矿物油:由有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沉淀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平衡池+厢式隔膜压滤机”,污泥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杂盐、分盐经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利用;膜及滤芯更换:由回收单位收集处置;离子交换树脂更换: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废矿物油:由有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 ****水厂利用原有的土建,设备安装规模为 1.25 万m3/d。二阶段设计****水厂进水量相匹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厂利用原有的土建,设备安装规模为 1.25 万m3/d。二阶段设计****水厂进水量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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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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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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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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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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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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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