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铜山十七场无害化处理项目

审批
江苏-徐州-铜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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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12MA1MR0NP77王开放
董艺伟**省**市**区
徐****中心中学北200米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十七场无害化处理项目****
2021版本: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A0539-A0539-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区 ******区大许镇邵楼村
经度:117.524167 纬度: 34.235278****环境局
2022-11-02
徐铜环项表〔2022〕42号****0312MA1MR0NP77007W
2024-11-25110
10****
****0312MA1MR0NP77欧陆检测技术****公司
913********803917M**安尧****公司
****0311MAC10N14192024-11-04
2025-04-282025-06-16
2025-08-252025-09-22
https://www.js-eia.c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拟投资110万元,于**省**市**区大许镇邵楼村******十七场现有厂区内建设******十七场无害化处理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在现有场区内进行扩建,主要利用闲置车间建设病死猪处理车间以及配套的病死猪暂存间等附属设施,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新增一台2吨/批次的高温化制机及配套的电导热油炉,最大处理能力6吨/天,项目建成后厂区增加病死猪处理2190吨/年,厂区养殖能力不变。该项目投资110万元,于**省**市**区大许镇邵楼村******十七场现有厂区内建设******十七场无害化处理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在现有场区内进行扩建,主要利用闲置车间建设病死猪处理车间以及配套的病死猪暂存间等附属设施,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新增一台2吨/批次的高温化制机及配套的电导热油炉,最大处理能力6吨/天,项目建成后厂区增加病死猪处理2190吨/年,厂区养殖能力不变。
对照《关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为重大变动。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因建设进度部分构筑物未建设,项目平面布局调整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故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病死猪产生后,经密封转运车运至病死猪暂存间暂存,而后转运至无害化车间进行破碎,通过传送带直接输送至高温化制机处理,该设备每批次可处理病死猪只2t。一体机装入猪只后,采用间接加热方式[腔体外侧夹套内通入导热油,对猪只加热蒸煮,保持高温处理****中心温度≥140℃)2.5h后,高温将病死猪只携带的细菌病毒全部杀死。厂区配套一台1t/h电加热导热油炉,专门为高温处理机供热。经高温化制烘干后的肉骨油脂混合物通过螺旋输送机将物料输送至仓库收集后作为高蛋白有机肥基料外售。厂区配套一台1t/h电加热导热油炉,专门为高温处理机供热。
对照《关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上述生产装置变化,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不新增其他污染物排故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无害化过程中的蒸汽与冷凝废水、无害化喷淋废水、循环冷却废水以及无害化地面冲洗水等各类度水依托现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均转化为沼液用于还田,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工艺无害化处 理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病死猪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病死猪暂存间依托现有,病死猪产生后直接运输至无害化处理区处置,病死猪暂存间仅在应急状态下使用,采用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减少废气影响,暂存时间不超过24h。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NH3 、H2S和臭气浓度,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取“冷凝+除臭墙”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排气简排放。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无害化过程中的蒸汽与冷凝废水、无害化喷淋废水、循环冷却废水以及无害化地面冲洗水等各类度水依托现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均转化为沼液用于还田,不外排。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取“冷凝+除臭墙”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排气简排放。
对照《关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688号)“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为重大变动。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无害化过程中的蒸汽与冷凝废水、无害化喷淋废水、循环冷却废水以及无害化地面冲洗水等各类度水依托现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均转化为沼液用于还田,不外排;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取“冷凝+除臭墙”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排气简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种类、排放量均不新增,故环保措施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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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冷凝+除臭墙”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气经“冷凝+除臭墙”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排气简排放。 经处理后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通过喷洒除臭剂,加强环境管理和厂区绿化,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确保厂界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臭气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面硬化、防渗 地面硬化、防渗设施已完工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营运期固体废物要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处置原则处置利用。其中无害化残余骨肉渣及油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营运期产生的骨肉渣及油脂等一般固废收集 后综合利用,废导热油、废机油、废过滤球、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袋等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到固废零排放。 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应采取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害化过程中的蒸汽与冷凝废水、无害化喷淋废水、循环冷却废水以及无害化地面冲洗水等各类度水依托现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均转化为沼液用于还田,不外排无害化过程中的蒸汽与冷凝废水、无害化喷淋废水、循环冷却废水以及无害化地面冲洗水等各类度水依托现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均转化为沼液用于还田,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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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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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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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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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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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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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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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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