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旧营房房屋、
土地、地上附着物公开转让的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大队旧营房房屋、土地、地上附着物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流转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6MB1E61959P
法定代表人: 翟景学
住所: ****办公室
| 标的 编号 |
标的 名称 |
面积 (㎡) |
评估价值 (万元) |
竞标 底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 步长值 (万元) |
| 1 |
****大队旧营房房屋、土地转让 |
4737.07 (其中:建筑面积1741.26㎡--有证房屋1458.31㎡,无证房屋282.95㎡;土地使用权2995.81㎡) |
810.048 (其中:建筑物499.7935万元--有证房屋469.43万元,无证房屋30.3635万元;地上附着物16.9003万元;土地使用权293.3542万元) |
810.048 |
40.5 |
0.5 |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拟****政府审批程序,****财政局批准。**拓鑫****公司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报告》即:内拓鑫源估(2026)第028号、内拓鑫源(2025)(估)字第W001号、内拓鑫源(2025)(估)字第W002号,资产评估****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所包含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整体转让,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转让公告截止前向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转让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参与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委托提供的文书确定,****仅就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竞买完成后,受让方不得擅自更改土地性质另作他用。
(五)成交后,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6年4月9日8:30起至2026年4月22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8:30起至2026年4月22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7:30止。标书代写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6年4月9日8:30起至2026年4月22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丹镇**街14号
联系人:李艳波
联系电话:156****5733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无需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受让方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后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八、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银行到账为准)****交易中心****银行电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受让方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后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承租方携带合同到****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未成交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他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资格确认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竞得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乌丹镇清泉****中心****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张馨宇 电 话:0476-****850
发布单位:****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0512-****8511
发布时间: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