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C44-3至C44-15****酒店风险****事务所提供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群力**C44-3至C44-15****酒店风险****事务所提供案件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转直接采购,公示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群力**C44-3至C44-15****酒店风险****事务所提供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1.3采购内容:****事务所提供风险执行案件代理服务。执行案件为群力**C44-03至15号商****酒店****公司执行期陈欠案件(涉案金额1463.05万元)。
1.4服务期限:一年
1.5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6付款方式:
(1)群力**C44-03至15号商****酒店****公司执行期陈欠案件,按回款金额15%支付律师费,最高不超过****575元。
(2)以上费用催缴、案件立案、诉讼、审理、执行期间,产生的全部通讯、邮寄、诉讼费用由律所承担。
(3)合同到期后以实际执行案件回款金额结算。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转直接采购
三、招标预算及招标控制价:招标预算****575.00元。招标控制价按回款金额15%支付律师费,最高不超过****575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司****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2.法律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物业费催缴、处理执行破产案件、信访案件、公司法、法律合规等;
3.投标人提供律师团队构成合理,应具有律师执业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至少包含1名合伙人、2名律师)。投标人须具备成熟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执业年限应在5年以上;
4.****公司合同纠纷法律服务业务的相关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至少一项为集中欠款诉讼业务;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及要求:
8.1需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至少需指派3名执业律师,其中1名为负责律师,至少1名主办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
8.2负责律师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10年以上,****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近5年须具备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经验(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3主办律师和具体承办律师执业年限应在3年以上;
8.4具体承办律师执业考****司法局评定为“称职”;
8.5服务团队应具备以下经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丰富的民事诉讼经验,处理批量诉讼案件经验;处理复杂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处理执行、破产案件的经验;处理复杂信访案件的经验具备处理复杂纠纷的能力(以上内容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6团队负责人和团队其他成员需要更换时,需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招标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更换。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09:00至2026年4月16日09:00(**时间)。
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
六、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6.2响应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6.3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00分前
6.4响应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350********00099613;
行号:102****01141
注:汇款时须备注****群力**C44-3至C44-15号商服斯堡莱登****事务所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转账)
6.5响应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将在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00分;
7.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纸质文件:****岗区延兴路33-5号;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00分
7.6开标地点:****岗区延兴路33-5号。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岗区延兴路33-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示及公告的媒介:
本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服务费用:
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平台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XXX公司****)
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电汇至以下账户。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汇款账号:****;
开户行:****银行**市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350********00099613;
行号:102****01141
十、直接采购公示内容
****现就群力**C44-3至C44-15****酒店风险****事务所提供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由公开招标转为直接采购,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直接采购方式依据
本项目已先后两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仅有1家流标后,不满足法定及制度规定的供应商数量要求。根据:
(1)《****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八条:《****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集团采购,按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项目,登记报名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应按照流标处理;经采购单位上会决策后,如响应供应商数量为2家的,则转为谈判采购方式并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如响应供应商数量为1家的,则转为直接采购方式并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2)《一爱****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第二十五条:《集中采购目录》外,按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竞价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项目,登记报名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原则上应按照流标处理;连续2次以上采购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均不满足3家的,可转为直接采购或线下磋商的方式。
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本项目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依法依规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2、拟定的单一来源或特定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岗区赣水路15号3栋1门
3、公示的期限: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1日
4、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后无异议,将进行直接采购流程。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春鹤
电话:182****8638
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延兴路33-5号
联系人:李女士、杨女士
电话:0451-****5587
电子邮件:****@139.com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451-****3370
2026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