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新能源场站2026年度检修及预防性试验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7个新能源场站2026年度检修及预防性试验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4月7日10时00分,在皖能数采平台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7个新能源场站2026年度检修及预防性试验项目
2、招标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不含税):737924.5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吉****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840283.0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苏源天电****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848301.89元
公示期: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3日下午17:00时
本次公示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cn)、****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数字化管理系统(https://tab.****.cn/)、****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步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3826、****9509。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804室
2026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