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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庆油****公司2023年页岩油产能建设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庆油****公司2023年页岩油产能建设工程(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王工
电话:177****9930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