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二、服务用途
为本单位公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保障本单位公务用车性能可靠、出行安全。
三、征集方式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询价结合综合评价(详见附件1、2)。
四、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定点服务供应商入围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
(二)满足《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供应商在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应具备维修乘用车和大型货车条件,且距离本单位办公地点(**自治区**市新****北路1号)10公里范围内。
五、服务内容
(一)包括但不限于: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含异地)、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等(保修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底盘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车辆类型包括:轿车、越野车、小普通客车、新能源车、小型货车、大中型货车等。
六、服务标准
(一)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有关规定执行。
(二)要求机动车维修材料为原厂配件(材料)或有品牌的同质配件(材料)(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高于装车零配件标准要求,且具备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供应商承诺对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实行追溯制度,留存材料(配件)来源凭证。
七、技术保障
(一)经营场地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停车场和生产厂房,厂房、停车场、接待室、预检工位、总成维修间等分区明确,按项目匹配对应工位与场地。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 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维修设备设施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设备布局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含通风、照明、消防、废油、废件存放设施。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工具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规范和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维修。
(三)技术人员条件
1、至少 1 名技术负责人(熟悉维修技术与法规),至少 1 名质量检验员(持检验资质,负责竣工检验),至少 1 名业务接待员。
2、机修工不少于3人、电器维修工不少于1人、钣金工不少于1人、涂漆专项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四)管理制度条件
质量管理制度(含维修记录、竣工检验、质量保证期); 安全生产制度(设备安全、动火、用电、举升机操作);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一车一档,保存≥3 年);人员培训、设备管理、配件采购与溯源制度;维修价格公示、服务流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八、报名要求
意向供应商需提供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后附表1《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工时费报价明细表》、表2《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配件报价明细表》,需提供附件内的完整、全项报价,不可缺项)、供应商资质、供应商业绩、质保措施、售后服务,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
九、评选办法
根据报名供应商的经营场地条件、设备设施条件、技术人员条件、报价、维修资质、供应商业绩、质保措施、售后服务等综合评估。
十、报名地点
**自治区**市新****北巷1号****办公室车队。
联 系 人: 曹栓柱
联系电话:0471-****029
十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十二、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我院有权根据评选结果确定1家或多家供应商。
(三)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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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