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陕煤电力**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弃土场》,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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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陕煤电力**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弃土场 |
| 建设地点 | **市**镇**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2024年7****生态环境厅《关于陕煤**2x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许决字〔2024〕417号)。因工程建设过程中无法实时落实土石方平衡,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拟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09万元)临时租赁**市**镇三星村(X045县道东侧)一处坑洼地块(地类为其他园地,面积约26667平方米),建设弃土场用于消纳工程渣土。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清除植被、平整场地、建设挡土墙、截排沟和沉淀池等。运营期仅用于堆填陕煤**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总堆填量约为12.49万立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结合气象条件适时调整生产作业时间安排、易产尘物料围挡覆盖、优化运输线路、定时洒水抑尘、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等措施,防治废气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湿法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夜间不作业,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控噪、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浇灌,不外排。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需结合气象条件优化生产作业时间安排、湿法降尘、设置围挡和防尘网覆盖设施抑尘,运输装卸过程需实时洒水清扫道路、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并限速限载行驶、运输物料覆盖防遗撒、物料先喷雾增湿再装卸;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周界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运营期夜间不作业,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高噪声设备减震隔音降噪,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按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原则进行收集、处置。沉淀池沉渣返回弃土场内堆填,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全面落实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文明施工,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严格******局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进一步细化并实施土地复垦,确保区域生态恢复良好。 7、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关于工程渣土堆填利用的污染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堆填物料种类,本场区仅用于消纳陕煤**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不得堆填其他固废和生活垃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防止和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风险影响范围内人群的危害。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