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闵安保”安全发展综合保险验收公告

其他-验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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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781********26202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区“闵安保”安全发展综合保险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区“闵安保”安全发展综合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七莘路1010号

联 系 方 式:138****370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吴淞路400号

联 系 方 式:****99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保障一:全区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保障。
本保障旨在为本区突发性重**全事件提供风险兜底。其保险责任为: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或者1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相关责任人暂时无力赔偿或无法确定明确的责任人时,与保险人会商一致后,被保险人可启动本保险先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保障二:重点领域风险补充保障。
本保障旨在为特定高风险领域的安全管理提供补充保障。其保险责任为:在本保单列明的保险对象与区域内,主要包括五大重点领域:①重点厂房仓库;②重点工贸企业;③公共设施,包括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棚和应急避难设施等;④电动自行车;⑤小型工程(小型工程是指:总投资额在1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当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通过其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依法履行主体赔偿责任后,被保险人在相关责任人无力全额赔偿时可启动本保障。
3)保障三:紧急救援费用补偿保障。
本保障旨在支持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其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间内,在保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为抢救受伤、被困人员,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人工补助费、装备费等必要、合理的费用,由本保险负责在约定限额内予以补偿。

服务要求:1、乙方将提供风险减量服务,以降低风险隐患和重大风险损害为目标,通过采用科技手段,主动参与保险标的风险管理,进而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减轻人员伤亡和社会财富损失。
2、乙方制定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风险减量服务方案,并承担风险减量服务的相关成本。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七莘路1010号

七、验收日期:2026-03-27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陈佳楠,马駸,闵勤,曹辉,赵进,忻梅莉,陈琳

九、验收意见:同意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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