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油发展渤龙湖科研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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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油 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07 16:47

1、******开发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对****海油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海油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开发区****科技园创新大道南侧、高新五路西侧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78586万元,选址于******开发区****科技园创新大道南侧、高新五路西侧地块,建设海油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占地面积约7546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83371.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131.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40平方米。主要建设1座综合科研楼(A 座)、1座研发实验楼 (B座)、1****实验室、3座车间(包括车间I、车间Ⅱ、车间Ⅲ)等。项目主要购置小试实验和中试研发试验设备、仪器及配套设施,从事完井、储层改造、稠油热采、提高采收率、油田化学、海洋油气数智化、浮体系泊7个研究方向的小试实验和稠油热采、钻采管柱工艺综合模拟、多相流工程等3个领域的中试研发试验,预计年小试实验13000批次、年中试研发试验850批次。

该项目环保投资40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收集及防治措施、噪声治理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排污口规范化、环境风险防范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研发实验楼一层北区智能工具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气经预处理后,与提高采收率三维物模实验产生的废气、未被局部收集的废气一并引入1套新增的“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一层**的稠油热采多维度物模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一层南区智能工具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二层北区产出液处理装备测试实验、智能工具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二层**水下采油装备测试实验、智能工具研发实验、两相流流动检测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5#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二层南区稠油热采多维度物模实验、油井水泥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6#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三层北区气驱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7#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三层**提高采收率三维物理模拟实验、驱油用微生物方向实验、调剖堵水实验、化学驱药剂检测研究实验、驱油剂智能合成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1#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后,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三层南区提高采收率三维物理模拟实验、化学驱药剂检测研究实验、驱油剂智能合成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2#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

四层北区钻完井化学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3#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四层**稠油热采多维度物模实验、稠油油藏基础物性测试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8#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四层南区稠油热采化学增效体系下研究实验、稠油热采多维物理模拟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9#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

五层北区化学驱药剂检测研究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4# 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3排放。五层**酸化实验、岩石力学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5#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4排放;五层南区储层保护动态性能研究、示踪剂检测评价实验、压裂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6#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5排放。

六层北区缓蚀剂合成与评价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7#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6排放。六层**水处理剂合成与评价实验、生物高分子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1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7排放。六层南区深水化学药剂评价实验、流动保障化学药剂合成与评价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8#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8排放。

七层北区驱油剂智能合成实验、水处理剂合成与评价实验、油水分离药剂智能评价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9#三层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19排放。七层**破乳剂合成与评价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1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七层南区破乳剂合成与评价实验、水处理剂合成与评价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1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新增的43米高的排气筒DA021排放。

车间I卧式高温高压中试试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1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16米高的排气筒DA022排放。车间Ⅲ多相流体流动工程模拟试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1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16米高的排气筒DA023排放。****实验室中腐蚀防护评价实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碱液吸收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15米高的排气筒DA024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气体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15#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新增的15米高的排气筒 DA025排放。食堂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收集后引入1套新增的“油烟净化器”处理,之后通过综合科研楼裙楼楼顶1根新增的12米高的排气筒DA026排放。

排气筒DA001-DA024 排放非甲烷总烃、TRVOC ,排气筒DA018-DA021排放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以及等效排气筒 (DA001-DA021)排放非甲烷总烃、TRVOC和等效排气筒(DA018-DA021)排放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等效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1 排放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排气筒DA008、DA009、DA013-DA016、DA018、DA024排放氯化氢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及等效排气筒(DA008-DA009 、DA013-DA016 、DA018)排放氯化氢的等效排放速率,排气筒DA008-DA009、DA015、DA019-DA021排放甲醛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及等效排气筒(DA008-DA009 、DA015 、DA019-DA021)排放甲醛的等效排放速率,排气筒DA008-DA009、DA019-DA021排放酚类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及等效排气筒(DA008-DA009 、DA019-DA021)排放酚类的等效排放速率,排气筒DA014-DA015和等效排气(DA014-DA015)排放氟化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及等效排放速率,上述各污染因子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8-DA009、DA018-DA019和等效排气筒(DA008-DA009、DA018-DA019)排放苯乙烯的排放速率及等效排放速率,排气筒DA008-DA009、DA010、DA019和等效排气筒 (DA008-DA009、DA010、DA019)排放氨的排放速率及等效排放速率,排气筒DA017、DA019、DA021和等效排气筒(DA017、DA019 、DA021)排放二硫化碳的排放速率及等效排放速率,排气筒DA024排放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及排气筒 DA001-DA025排放的臭气浓度,上述各污染因子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排气筒DA026排放食堂油烟的排放浓度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相应限值要求。车间I和车间Ⅲ内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厂界处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三)实验排水、中试试验排水、实验器皿和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排水及纯水制备排水经**的地****设备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回收系统排水、锅炉排水及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总排口处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室内空压机、泵类、振动试验台、送风风机及室外环保设施风机和新风系统室外机组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北、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废砂及陶粒、废过滤材料、水泥浆清洗废水沉淀污泥、废外包装物、废水泥石、废碳钢试片、焊渣、废研发工具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岩石样品、污染的石英砂及陶粒、废油、含油废液、废钻完修井液、废酸液、废滤纸及过滤杂质、有机废液、沾染废物、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吸附介质、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物、废碱液吸收液、废培养基、废电路板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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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

****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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