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木屐山**玻璃用石英岩矿11号段混凝土挡土墙C25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三次)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西路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浩183****512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驰昇****公司 |
| 地址 | **市**区**北路(百诚大厦)商务办公904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江毅 153****6729 | |
| 招标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7日9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 投标价(元/%) | 260元/m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13%)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计划安排进场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0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省**市**西路1号 ,联系人:王浩183****5120;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