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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 1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川环审批〔2026〕34号 |
| 项目名称 | YS118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开发先导试验区块产能建设项目(2025年度) | |
| 审批类别 | 许可 | |
| 许可内容 | YS118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开发先导试验区块产能建设项目(2025年度)位于**市**县境内,开采层位为龙马溪组,不含硫化氢。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采气工程和集输工程,建成后将新增页岩气产能1.3×108m3/a。 钻井工程主要包括建设2座井场(其中**1座,利旧1座),新增钻井9口,各井场设置钻井、完井和压裂设备,配套泥浆循环系统、钻井污染物“不落地”随钻处理系统、压裂液罐、应急池、隔油池等。采气工程主要包括建设2座平台井站(其中**1座,利旧1座),新增9口采气井,各平台井站均采用气液分输工艺,设置采气树、除砂器、储液罐、放空系统、应急池等。集输工程主要包括**2条集输管道,总长约6.07km,同沟敷设光缆,设计压力4.0MPa。项目总投资约433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56万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油田(泸****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00MA6900QJ73 | |
| 许可决**期 | 2026/4/4 | |
| 许可部门 | ****生态环境厅 | |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