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县车河镇车河河五一矿厂区(大湾屯段)河道整治及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作为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一)**县车河镇车河河五一矿厂区(大湾屯段)河道整治及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县车河镇车河村大湾屯,为已建项目。涉及重点管控类3个,分别为:****开发区****分园)重点管控单元、**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基础上,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蓄水池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防护岸堤工程等。该项目**1座蓄水池,总容积量为1443.87m3。**防护岸堤1988.3m。**1座桥梁,桥梁全长36m,桥面净宽8m。**桥梁防护岸堤工程62.3m。**1条厂区配套道路,道路全长1900m。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护坡工程,**绿化面积425m2。
项目总投资为2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6万元,占4.5%。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
三、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沿岸自然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禁止乱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和护岸林,减少水土流失。
(二)加强河道管理,禁止两岸居民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加快区域污水管道建设,设置垃圾收集点,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在拦水坝泄流通道出口设置流量在线监测,对生态流量泄放状况进行信息采集和传输,保证下游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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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