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学清凉工程EPC已由**市****委员会以潼发改审[2026]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为约53****学校的空调安装及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同步实施配套电力改造及变压器新装或增容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4130.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748.1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变更设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配合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竣工验收等工作。
(2)安装部分: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项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工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施工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能源局****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由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兴潼大道93号 | 地 址: | **市**区地产大厦二号楼19-8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蒋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 电 话: | 023-****6915 | 电 话: | 023-****995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