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征集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意向公开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发布征集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启用时间 |
型号 |
品牌 |
服务内容 |
备注 |
| 1 |
呼吸机 |
2017 |
Servo-S |
MAQUET Critical |
维修服务 |
开机氧浓度检测报警 |
| 2 |
呼吸机 |
2003 |
Savina |
德尔格 |
维修服务 |
开机氧浓度检测报警 |
| 3 |
蒸汽灭菌器 |
2020 |
LMQ.C |
** |
维修服务 |
E12报警 |
| 4 |
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2007 |
QH-2000 |
侨亨 |
维修服务 |
碎石效果不佳 |
| 5 |
床单位消毒机 |
2013 |
CXJ-2J |
巨光 |
维修服务 |
床罩及配件老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至少5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邮件主题:征集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意向公开意见反馈+公司名称;
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2)书面建议(①采购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③参与意向;④意见建议,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⑤提起建议的日期。)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应具备服务项目涉及的相关资质。
7.设备服务项目详细情况及上门踏勘时间请电话详询,截至日期2026年4月14日。
联 系 人:车助理、马老师
电 话:137****1034、180****3002
邮 箱:****@163.com
地 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