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维泰医疗用品(广州)有限公司年产透析器1200万支、针头2.4亿支、医用中空纤维膜2400万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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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对****年产透析器1200万支、针头2.4亿支、医用中空纤维膜2400万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年产透析器1200万支、针头2.4亿支、医用中空纤维膜2400万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4月 08日至 2026年04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透析器1200万支、针头2.4亿支、医用中空纤维膜2400万支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区宁西街香山大道48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位于**市**区宁西街香山大道48号,主要从事医疗用品的生产。原项目《****年产透析器3600万支、血路管1800万套、针头3.5亿支、医用级PVC粒料533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3年批复(穗环管影(增)〔2023〕39号)。本次扩建项目依托原厂址,新增年产透析器1200万支、针头2.4亿支、医用中空纤维膜2400万支。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和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二甲胺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恶臭(异味)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厂界二甲胺参考**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工业区周界监控点恶臭(异味)特征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同时满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二)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针管加工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与间接冷却排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精制提纯冷凝排水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项目纺丝车间废水和纺丝生产废气喷淋废水经溶剂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至纺丝车间;电解喷淋废水经过蒸发结晶后回用至电解喷淋。回用水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工艺、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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