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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关于**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批准**市**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604-445102-20-01-69040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在**区官塘镇、铁铺镇以及磷溪镇内的15个行政村开展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包括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乡村产业配套工程两大类。其中:
(一)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巷道硬底化约36310平方米、支路硬底化约65780平方米、场地硬底化约2680平方米、道路整治提升约42841平方米、适老化场地建设约5320平方米,配套地下管网提升改造、沟塘整治、河道清淤、“三线”整治、照明绿化等其他工程。
(二)乡村产业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官塘镇石湖村农产品处理及交易场所建设工程,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磷溪镇狮头鹅产业园建设工程,建设一栋****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370.40万元,其中:工程费6113.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7.33元、预备费349.04万元、建设期利息40.6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各级资金支持,缺额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接文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路基宽应控制在8米内;涉及停车场的,不得改变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不固化地面,遵循零星分散原则,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具备开工条件时,方可开工建设。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局、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估算金额达到规定招标标准,核准全部采用委托招标及公开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