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S2线工程质量报验评定与电子档案实时归档系统软件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地铁S2线工程质量报验评定与电子档案实时归档系统软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一般性谈判。
2.1项目地点:**省**市。
2.2项目概况及规模:**地铁S2线工程质量报验评定与电子档案实时归档系统软件项目建设,需满足多参建单位协同管理、电子档案全流程管控需求。
2.3谈判范围
2.3.1本项目谈判范围为**地铁S2线工程质量报验评定与电子档案实时归档系统软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地铁S2线电子档案实时归档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优化、安装、调试(含试运行)、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需覆盖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工程档案、系统管理、电子签名签章管理及移动APP等功能模块(详见功能清单),同时需完成**路站试点部署实施、技术支持、数据存储及培训服务,配合编制总结报告与系统演示;联合申报2件软件著作权、发表1篇省部级及以上期刊论文。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分项报价表、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等为准。
2.3.2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2.3.3采购人有权调整本项目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的调整。
2.4服务期限:
2.4.1开发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开发、安装部署及调试工作,确保系统达到可正常运行状态。
2.4.2服务周期:项目服务期同步延续至**地铁S2线项目竣工,期间持续提供技术支持与运维保障,竣工后需完成电子档案数据备份,确保后续可便捷查询。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外部影响导致的延期进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4.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限调整风险,无论服务期限如何调整,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要求,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本项目合同费用。
2.4.5若因采购人经过合理论证后对服务期进行调整,采购人向供应商告知后,供应商应予以执行,并全力调配**满足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索赔相关费用。
2.5服务标准:合格,软件功能需完全符合本项目功能清单规定,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及电子签名签章相关合法性要求,且软件著作权申报成功、论文发表符合要求、试点服务满足业主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已完成的国内软件开发相关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软件开发相关业绩金额不低于27万元。标书代写
供应商须提供①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工作业绩内容或金额的,必须提供清单)或②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3供应商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供应商须提****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若2025年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则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应均不连续亏损,且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4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评审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标书代写
(3)自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标书代写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5)自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标书代写
(6)供应商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供应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国内软件开发相关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软件开发相关业绩金额不低于27万元。标书代写
供应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谈判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4本次谈判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税务局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5经查实,若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1文件获取期限:自一般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之日即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17:00时止。
4.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的一般性谈判公告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com)发布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3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谈判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99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若供应商同时参与多标段的,须按参加标段数量分别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990元人民币/包件。
4.5如在注册和支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com)在线客服。
4.6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时(**时间)。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市**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酒店J栋1层欢朋会议室。标书代写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时(**时间)。标书代写
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市**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酒店J栋1层欢朋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1本次一般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为准。********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郑重提醒各潜在供应商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均须与****指定人员联系,****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联系人。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安镇街道文景路57-1号
联系人:曹彦钰
电 话:131****8088
采购代理:****
地 址:**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昕晨/肖智勇/邓苏菲/庞昊/于广洋/黄明娟/高晗
电 话:010-8392 3452/3628/3629(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sinochem.com/****@sinochem.com/****@sinochem.com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