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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由****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地点:****中心公告宣传栏、项目现场、****网站。
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建筑景观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1092;地址:****中心602室。
附: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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