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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照《****优质水稻精深加工及仓储建设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优质水稻精深加工及仓储建设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温圳镇316国道以东,E116°6′22.320″,N28°21′7.488″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133****759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