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大16-3油田6口调整井工程

审批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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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8

项目名称 旅大16-3油田6口调整井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附近海域旅大16-3油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100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小刚
联系人 原佳甲 联系电话 022****1343
项目投资(万元) 9656 环保投资(万元) 207.2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1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6口调整井工程位于旅大16-3油田(渤海辽东湾海域),拟在现有LD16-3WHPB平台实施2口调整井,其中1口为先期排液的注水井侧钻为生产井(B12S1),1口为利用剩余井槽新增1口先期排液注水井(B17);在LD16-3CEPA实施4口井,其中2口为生产井转注为注水井(A20、A29),2口为注水井转注为先期排液注水井(A45、A54)。同时,对LD16-3WHPB平台同步进行配套工程改造:对与本次调整井相关的生产管汇、注水管汇等进行适应性改造。 本次工程投产后旅大16-3油田最大产量为:油2218立方米/天(2026年);生产水6525立方米/天(2035年);天然气74.29万立方米/天(2028年)。 本次工程投产后LD16-3CEPA及其外挂平台(合并)设计处理能力:原油7420立方米/天、天然气75万立方米/天、生产水9620 立方米/天;LD10-1PAPD平台设计处理能力:原油5120立方米/天、液6405立方米/天、生产水1920立方米/天。 LD16-3CEPA及其外挂平台(合并)最大处理量为:原油5112立方米/天、液12944立方米/天、气74.29万立方米/天、生产水9620立方米/天;LD10-1PAPD平台最大处理量为:原油5112立方米/天、液5214立方米/天、生产水102立方米/天。因此满足项目投产后处理要求。 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锅炉、发电机组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设备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硫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船舶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通过施工船舶或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管线排放至海洋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含油生产水通过生产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施工期洗井废水返回工艺流程,处理合格后回注地层
固废 环保措施:
1. 非油层段钻井液(565.9立方米)、非油层段钻屑(437.4立方米)在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排海。2. 非油层段钻井液最大排放速率35立方米/小时。非油层段钻屑平均排放速率约为50.91立方米/天。均运回陆地交有资质单位处理。3. 将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回收至专用垃圾箱,通过船舶运回陆地处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均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经船舶/平台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海。洗井废水就近进入本平台生产管线,进入生产流程,不排海。严格控制非油层段钻屑和非油层段钻井液的排放速率,钻井液和钻屑排放应避开本工程所在海域渔业水域敏感期(1月、2月和11月);加强海洋环境现场监测。2. 运营期: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
承诺:**** 刘小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小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143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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