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2026年3月31日,保卫处对校园内无牌照、假牌照、无校园通行证及使用假冒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全面清理,由保卫处统一集中停放已逾3个月。保卫处于2026年3月31日面向全校发布《关于领取海甸校区校内违规电动自行车的通知》,要求车主于2026年4月6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钥匙等有效凭证,到保卫处112办公室(或监控室)登记认领。截止2026年4月6日,仍有约150辆电动自行车无人认领。根据《****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党政办〔2024〕61号)要求,现对上述废旧无主车辆进行公开处置。
一、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不设线上、邮寄等其他报名渠道。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下午5:30。标书代写
统一现场勘查时间:2026年4月14日9:00—10:00(逾时不再组织,可自行现场勘查)。
报名主体限制:参与商家须为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认定以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载明的“注册地址”为准,注册地址非**省的主体,不具备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资料要求:参与商家现场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交完整资料,资料不全、信息不符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涉及借用、伪造、变造资质及相关材料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制度,列入商家黑名单管理: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需提供对应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新能源回收、报废等相关业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需明确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函,需明确委托事项为“办理本次废旧无主电动自行车处置项目报名及现场处置相关事宜”、委托期限、授权代表姓名及身份证号);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供核查,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
(5)必须提供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
二、公开处置
时间:2026年4月15日10点00分
地点:**市**区人民大道58号****紫荆办公楼11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处置要求
1.未在2026年4月14日下午5:30前报名的商家不得参加公开处置;
2.参与商家报价默认已经过现场勘查,已了解本次废旧无主电动车基本情况;
3.本次公开处置采取现场一次性竞价方式,根据出价高低,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出价最高者获得处置资格;
4.商家获得处置资格须现场支付成交报价的30%作为保证金,并签收《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按成交候选人排序顺位替补。《成交通知书》签收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或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处置资格,违者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相关制度,列入商家黑名单管理;
5.获得处置资格的商家必须在2026年4月19日下午5点前按照****保卫处的要求完成所有无主车辆清理工作;逾期未清理完毕的,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
6.中标公司必须严格****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回收车辆进行报废,严禁二次销售。****公司****管理部门要求履行正规的报废手续,后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公司承担。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仅在****保卫处官网发布,官网链接为:https://security.****.cn/,相关补充通知亦将通过该渠道发布,请参与商家密切关注;
2.参与商家报名和处置仅限1人凭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书、身份证等)从人民大道58号****东门进校,其他校门不予放行;
3.参与商家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自身资格条件,确保符合报名主体、经营范围、危废经营许可等要求。若存在资格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资质等情形,导致无法参与、取消资格或成交无效的,后果自负。
4.处置现场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则,全程摄像监控,所有参与商家必须遵守现场纪律,不得一家多人入场、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接打电话等,严重违反纪律的商家,将被取消参与资格;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省**市人民大道5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30****0857